注册香港公司后必须要做审计吗?
注册香港公司后必须要做审计吗?这是大部分客户在注册前必定会问的一件事,只要是有关注过这方面内容的,一定会问。所有香港公司成立后都必须每年向税务局申报税收项目,责任是由董事来负责的,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以及员工的薪金申报表的话,香港税务局将对该公司进行税款评估。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第一次审计核数期限为18个月(香港公司成立之日起)一般在香港,公司的截止日期会定为3/31日、30/6或者12/31日,而香港地区有80%的企业都会选择在3/31日作为审计核数的时间。
而在一般情况下,注册香港公司税务安排一共分为核数报告和业务不活跃两种,在香港税务法当中有明确提出,香港公司如果有经济贸易往来,就必须每年出具有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核数报告,进行申请海外利得免税。报税是必须的,但不一定要交税。 香港公司报税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不活跃报告),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2.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3.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第二、核数师报告 (也叫香港公司审计报告)
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备齐所有证明海外利得的票据文件。
需注意的是,如果申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合,一旦被香港税务局发现,不仅要求补回原来漏做的核数报告和应缴纳的税收,而且还会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后果相当严重。此外,对于那些知错不改的经营者更可能会有传票、进刑事检控、冻结银行账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当然,逾期不处理这个事情的话,也是会有很大的麻烦的,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延误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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