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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商标还要用怎么办?

时间:2022-10-09 11:34:47    来源:飞驰环球-您的企业顾

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其商标财产权由该企业注销后存续的法人概括承受,存续的企业根据相应的证明至商标局办理相应的手续。在一定时限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该商标,该商标进入公有领域。



1、企业注销、解散时,应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对企业的商标进行处理。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然有效,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注销后商标可以在一年之内转让,也可以提交注销商标申请,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未将商标转让,对于已经决定归属的,则企业可以通过移转将商标转移出来。

2.个体工商户的商标,在该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1年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自然继承该商标并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商标转移的手续。

3.企业注销前,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可以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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